人大通過 國防教育納小學課程
【本報綜合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周五表決通過新修訂《國防教育法》,自昨日起施行,包括要求小學及初級中學應當把國防教育內容納入有關課程,將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使小學生具備一定國防意識、初中學生掌握初步國防知識及國防技能。
倡高中組織軍事訓練
《國防教育法》於2001年頒布,今年是第二次修訂。其中第15條至第17條列明,高中階段學校應當在有關課程中安排專門國防教育內容,將課堂教學與軍事訓練相結合,使學生掌握基本國防理論、知識和技能,具備基本國防觀念;普通高等學校應當設置國防教育課程,加強國防教育相關學科建設,展開形式多樣國防教育活動,使學生掌握必要國防理論、知識和技能,具備較強國防觀念;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學生軍事訓練。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田思源認為,此次修法旨在改革國防教育體制機制,完善學校國防教育體系,拓展社會國防教育範圍,解決國防教育工作中不適應新時代國防事業發展重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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