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弊案求保釋 遞聲請狀需補簽名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京華城弊案持續發酵,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代表律師上周五已到法院遞狀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聲請狀無沈慶京簽名或蓋章,周一裁定其應於裁定送達7天內補正。
羈押兩度不適送醫
沈慶京在台北看守所羈押期間,已兩次送院治療。沈慶京上周五因身體出狀況,看守所評估後以專車戒護就醫,由醫生診斷治療。代表律師越方如當晚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強調沈慶京的情況不太好,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仍尊重法院決定。
早前曾有台媒在報道中提及疑似案件的進展或細節,引發外界猜測是否有調查人員洩密等。有報道指,檢方在涉案的台北前市長柯文哲家中搜到關鍵的USB,內容疑記錄柯文哲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新台幣(約374萬港元)。另有報道稱,台北地檢署會同廉政官、調查官到多間銀行查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查扣上百萬現金。檢方對相關報道均表示不予置評、無法證實,強調絕無洩漏任何偵查內容給特定媒體,亦無假藉媒體放話或圖利的情況。檢方周一以證人身份傳喚三立電視台記者馬郁雯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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