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雙開 收繳所得 深圳前副市長被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昨日通報,廣東省深圳市委前常委、市政府前副市長黃敏涉嫌受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廣東省紀委監委收繳他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所涉問題和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黃敏搞權錢交易
通報顯示,黃敏涉嫌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牟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借用管理及服務對象錢款;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資料顯示,現年61歲的黃敏是廣東普寧人,長期在廣東工作,曾擔任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他今年3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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