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冤獄3年 市府查辦案人員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男子崔中海在網上實名舉報河南省林州市公檢法相關人員,指自己被無辜關押3年多後被判無罪,希望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林州市上周六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該男子反映問題調查核實。
內媒周日報道,今年51歲的崔中海2010年起在內蒙古察哈爾右翼後旗從事鐵礦開發生意,被他人誣告職務侵佔、合約詐騙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0萬港元),2016年12月被河南林州警方捉拿歸案。林州法院2018年以犯職務侵佔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半,河南安陽中院其後糾錯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他2020年9月獲判無罪,卻已被無辜關押1,349天,2021年獲林州法院給予53.3萬元(約59萬港元)國家賠償。
稱生意停滯 家人含恨亡
崔中海稱,恢復自由後發現早已物是人非,家人精神抑鬱,岳父岳母含恨離世;企業癱瘓,生意停滯,損失巨大。他表示,4年來向多個部門要求追究林州公檢法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但一直沒有結果。他指出,辦案的檢察官是河南省優秀公訴人、安陽市檢察業務專家、林州市首席法律諮詢專家,法官是「林州市十佳政法幹警」。他質疑,如此優秀的檢察官、法官,背後是否受到干預、存在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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