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男遭拒優先用血 醫院改口
【本報綜合報道】河北省廊坊市一名男子在2011年至2020年期間共捐血8次,但在霸州市第二醫院住院期間,卻告知其獻血證過期作廢,不能調配血液。事件引起外界關注後,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醫院的工作人員已分別與男子聯繫,表示可以給他輸血。
一度指獻血證過期
李先生上周四因突發疾病險些休克,隨後前往霸州市第二醫院就診,結果遭醫院拒絕調血,他隨即向傳媒反映情況。
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員事後表示,血站總會支持曾經捐血的人士,在他們需要用血時提供幫助。
霸州市第二醫院的工作人員也致電李先生,告知他若有必要,可安排輸血。
根據廊坊市中心血站2018年2月發布的《關於加強無償獻血者優先用血管理的通知》,提到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基礎上實行合理用血,建立共分為6級的優先用血分級保障機制,第一級為捐血者本人臨床用血時,可優先使用其3倍獻血量血液或3倍血小板,而且未在獻血證年限上設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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