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爆炸7死 10人判囚最高14年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醴陵市一個養豬場去年7月發生爆炸,導致7人死亡,養殖場和附近民居受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710萬元人民幣(約784萬港元)。案件周四在醴陵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養殖場負責人和工人等10人因犯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或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5個月至囚14年不等刑期。
非法生產狗尾草藥餅出事
案情指,養殖場負責人於去年2月至7月期間先後邀集多人從事非法生產狗尾草藥餅活動,他們在飼料間內非法生產時發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爆炸亦波及周邊房屋。結合上述多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所扣押的涉案款物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被告的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和沒收。
判決邀請部分市人大代表、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煙火爆竹企業主要負責人等逾百人旁聽,目的是以案示警,進一步強化相關部門單位、責任人員的安全和法律意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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