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內地擬禁地方政府 為公司上市供獎勵

內地就發行股票相關服務徵求意見。圖為北京證券交易所。(中新社圖片) 內地就發行股票相關服務徵求意見。圖為北京證券交易所。(中新社圖片)
內地就發行股票相關服務徵求意見。圖為北京證券交易所。(中新社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司法部近日公開徵求意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為條件,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
據內地司法部網站上周五消息,為了規範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服務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司法部會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於規範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徵求意見稿)》。
禁通過入股謀不正當利益
徵求意見稿指出,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審計工作結果或者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入股、獲取上市獎勵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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