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台前上校效力大陸判囚 求憲法審查不果

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新台幣金援。 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新台幣金援。
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新台幣金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前陸軍上校向德恩曾簽署「支持兩岸和平統一」誓約書為大陸效力,賺取每月4萬元新台幣(約9,600港元),去年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囚7年半。面對向男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稱僅個人理念表達
收到判決後,向男認為法院未審酌他簽誓約書只是個人政治理念的表達,屬攸關公共事務思辨的高價值政治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確定判決顯然侵害的人身自由權、言論自由權、服公職權,違反比例原則,因此聲請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審查庭認為,確定終局判決已說明向男以軍職身份簽署誓約書,除宣誓支持兩岸和平統一,還包括允諾兩岸戰爭時效力大陸,違背法定職務。對於他說簽署誓約書是對兩岸議題的個人意見,法庭不予採納。
向德恩簽下效忠誓約書,表示戰時會做內應。向德恩簽下效忠誓約書,表示戰時會做內應。
向德恩簽下效忠誓約書,表示戰時會做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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