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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樹根砸死高中生 廣西住戶過失囚6年

樹根從涉事住宅(圖)樓頂跌落街上。 樹根從涉事住宅(圖)樓頂跌落街上。
樹根從涉事住宅(圖)樓頂跌落街上。
廣西柳州市一名高中生去年在一幢住宅樓下遭樹根擊中,搶救無效身亡,終年17歲。調查發現一名住戶當時在天台搬動盆栽,意外撞到樹根導致它跌落街上。法院近日裁定住戶過失致人死亡罪成,判監6年,但死者家屬認為住戶蓄意拋棄樹根,應構成更嚴重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周一表明不服判決結果,要求檢察院提出抗訴。
死者家屬不服裁決上訴
死者是柳州市一間重點高中的二年級男學生,他去年5月21日下午3時40分許駕駛電動單車,駛至北雀路一個屋苑樓下時遭樹根擊中。柳北區檢察院查明,韋姓住戶當天在家中5樓天台移植桂花樹,挖出高達1.05米的樹樁後,把其根部朝下豎立置於天台護欄牆邊,自己則蹲下在花圃挖土坑。他起身時肩部撞到桂花樹樁,發現它從天而降擊中被害人頭部,於是落樓查看並撥打急救電話。對方留醫搶救至翌月9日死亡。
案件今年4月19日在柳北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韋姓住戶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死者家屬質疑被告把樹樁危險地置於護欄牆邊的原因,並認為他想拋棄樹根,指控他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決認為,被告當天在天台移植樹木屬實,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他蓄意高空擲物,因此不採納家屬指控。雖然被告主觀過失程度大,鑑於他自首,且向死者親屬賠償逾43.6萬元人民幣(約47萬港元),可酌情處罰。本報綜合報道
死者在住宅樓下遭樹根擊中,搶救無效身亡。死者在住宅樓下遭樹根擊中,搶救無效身亡。
死者在住宅樓下遭樹根擊中,搶救無效身亡。
住戶在天台搬動盆栽,意外撞到樹根致其跌落街上。住戶在天台搬動盆栽,意外撞到樹根致其跌落街上。
住戶在天台搬動盆栽,意外撞到樹根致其跌落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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