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漢捅死攜刀索財男 獲改輕罪提前放監
犯案逃亡3年落網 本判故意殺人囚終身
山西省大同市一名男子2005年搶刀捅死另一名前來索取財物男子後,被判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原定2026年出獄。內媒上周六報道,他由2019年起提出上訴,獲改判故意傷害罪成,得以提前兩年出獄。
案情指,楊輝的手機2004年被張×騙走,於是決定報警,成功令對方受罰。2005年8月23日,他在車房再遇張×,遭到對方索要錢財,故給予240元(人民幣‧下同,約262港元),同時借出200元(約218港元)。在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期間,楊輝更搶走張×手中尖刀,連捅對方頭部及頸部多次。經搶救後,張×證實死亡,楊輝卻逃之夭夭。
直至2008年5月8日,楊輝終於在河北省張家口市落網,之後被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故意殺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同時需向張×家屬賠償19萬元(約20.7萬港元)。經多次減刑,楊輝刑期由終身監禁改成有期徒刑,預計2026年可以出獄。
現列故意傷害罪成
經過11年時間,楊輝2019年提出再審申請,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決定維持原判。他之後上訴至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直至本年6月獲改判故意傷害罪成,被判監禁9年,賠償受害者家屬13萬元(約14.2萬港元)。
經改判,楊輝刑期僅到2017年5月7日為止,即代表他可提前出獄。他計劃未來休息一段時間,待調整狀態後再尋找工作。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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