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隱瞞病史殺妻 天津輔警判死緩

張姓輔警(左)隱瞞病史,在家中殺害新婚妻子(右)。 張姓輔警(左)隱瞞病史,在家中殺害新婚妻子(右)。
張姓輔警(左)隱瞞病史,在家中殺害新婚妻子(右)。
【本報綜合報道】天津市一名張姓男輔警婚前隱瞞精神疾病,2021年在家中客廳殺害剛結婚近55天新婚妻子,妻子遺體有49處刀傷。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一審判處張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需向妻子家屬賠償4.7萬元人民幣(約5.1萬港元)。
死者家屬提抗訴申請
法院判決書顯示,檢方認為張男故意殺人犯罪手段極為殘忍,且沒有任何悔罪表現,加上故意隱瞞、擅自停藥行為,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建議法院對其處以最嚴厲處罰。一審判決後,死者母親向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申請。檢方回覆,此案判處死緩和限制減刑已是最嚴厲處罰,不予抗訴,該案目前正進行死緩覆核。
有律師表示,此案已到覆審程序是最後審查階段,結果仍有可能改變。若覆審法院認為原判決有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就有可能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直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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