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船撞沉漁船致8死 調查指互不避讓肇禍
【本報綜合報道】巴拿馬籍貨櫃船海豐峴港號今年4月在海南省樂東縣鶯歌海鎮西南對出海域,與廣東汕頭籍漁船粵南澳漁36062相撞,導致漁船沉沒,漁船上8人死亡。海南海事局近日公布事故調查報告,指兩艘船事發時均未避讓,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櫃船負主責 二副船長涉犯法
報告指出,事發時海豐峴港號二副黃×偉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未發現正在從事捕魚的粵南澳漁36062並採取讓路行動;粵南澳漁36062在海豐峴港號未主動避讓時,也未採取任何有助於避碰的行動。根據《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海豐峴港號應給粵南澳漁36062讓路,因此其負主要責任,粵南澳漁36062負次要責任。黃×偉是事故直接責任人,海豐峴港號船長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
報告指出,海豐峴港號二副和船長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並由三亞海事局調查處理海豐峴港號違法行為。
粵南澳漁36062因涉嫌進出港未報告、未按規定配足職務船員和有關船員未持有有效漁業船員證書的違法行為,建議由南澳縣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和三亞市崖州區農業農村局依照權限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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