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夫拒離婚殺妻 男家8.7萬元勸諒解

內地男子在離婚冷靜期間,當街用刀捅死妻子。 內地男子在離婚冷靜期間,當街用刀捅死妻子。
內地男子在離婚冷靜期間,當街用刀捅死妻子。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男子趙留超去年與妻子周×霞在離婚冷靜期間,當街用刀捅死對方。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25日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趙男死刑,他提出上訴。被害人妹妹小玲(化名)周一表示,該案周五上午二審開庭,趙男的家屬竟提出願賠償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7萬港元),要求他們開出諒解書,但被害人一方律師果斷拒絕。小玲強調,不接受被告及其家屬賠償,沒任何談判餘地。
小玲曾透露,其姊替趙男誕下一子一女,10多年的婚姻裏出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不但為趙男買車,又花費百萬元為趙男一家在河南老家置業,回家還要洗衫煮飯,惟趙男稍不如意便毆打她。趙男同意離婚後,周女同意將房產留給孩子,並給他40萬元(約43.5萬港元)。而在離婚冷靜期間,趙男卻不肯離婚,還以家人威逼周女見面,並最終將她殺害。
一審判死刑 提出上訴
趙男上訴理由是否認故意和有預謀殺人。上訴材料中提到,趙男犯罪時間短,犯罪手段並非殘忍,犯罪情節並不特別惡劣,可以不判死刑立即執行。小玲指出,作為被害人家屬,希望二審法院能夠維持一審原判,判決趙男死刑,並立即執行。
周×霞周×霞
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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