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義務教育學校用境外教材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教委近日公布《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中小學教材須在國家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教材目錄中選用。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選用境外教材。各區應建立教材選用、使用監測評估機制。
各區應建機制監測評估
北京市鼓勵各區將教材選用權下放到教育質量高、管理能力強的普通高中學校。各區標準和自主選用教材學校名單需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教材選用單位應組織成立教材選用委員會,下設學科組,具體承擔教材選用工作。教材編寫、出版、發行以及其他與所選教材利益相關人員,不得擔任教材選用委員會及學科組成員。
教材版本選定使用之後,應該保持相對穩定。小學、初中、高中各學段教材使用周期內,除國家、本市有統一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換。如確實存在與教育教學不相適宜的情況需更換教材版本,應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由教材選用單位按程序選用其他版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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