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租客朋友暫住無報備 房東捱罰

事發於深圳一間房屋。 事發於深圳一間房屋。
事發於深圳一間房屋。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深圳一名網民近日在社交平台發文稱,朋友來當地找工作,並在自己家暫住幾天,但他忘記跟房東報備,被罰款500元人民幣(約540港元),引發關注。內媒引述相關部門指,被處罰的是涉事房東,租戶即發文者並未受罰。
租客反未受處罰
事發於深圳市龍華區,被處罰的是未及時盡到義務,向社區網格管理員申報居住人口訊息的房東李先生,租戶江先生則並未受罰。李先生表示,社區警務室及網格工作人員在上周日晚,上門巡查轄區居住人員訊息時發現,其出租給江先生的一間房屋內有其他人居住,且未進行人口訊息登記。該名人士當時已住了十多天,李先生剛好不在家,導致沒按時完成申報,所以工作人員表示要處罰。
李先生透露,在出租屋內暫住的是租客的朋友,入住後自己並沒及時向網格報備,承認作為房東確實在管理上存在錯誤。江先生則表示,之前以為是自己要受罰,房東已和他解釋清楚,暫時沒其他問題及訴求。《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規定,非深圳戶籍人員居所如為租賃房屋,出租人為申報義務人;如受他人委託管理房屋,實際管理人則為申報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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