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獨 分裂國家罪4情形 國台辦加以說明
中國大陸早前發布懲治「台獨」分子的22條意見,國台辦上周五晚提出分裂國家罪4種具體情形,強調相關司法文件嚴格依法制訂,懲治對象精準,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美國眾議院跨黨派議員同日譴責相關文件對區域和平穩定構成重大威脅,也將在與華交流方面引發寒蟬效應。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相關刑事懲治措施只針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罪具體情形包括發起台獨分裂組織,策劃台獨分裂行動方案,指揮實施破壞國家統一活動;通過制訂、修改、解釋、廢止台灣有關規定或公投等方式,圖謀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藉對外官方往來、軍事聯繫等,圖謀製造台獨;利用職權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或打壓支持國家統一的政黨、團體和人士。他批評民進黨當局惡意製造訊息繭房,企圖通過抹黑司法文件煽動兩岸對立,呼籲廣大台灣同胞以實際行動與台獨頑固分子劃清界線。
美兩黨譴責懲台獨文件
繼美國國務院對該懲治台獨文件表示憂慮後,民主、共和兩黨多名眾議員共同發表聲明,批評大陸這項升級局勢的舉動,對區域和平穩定構成重大威脅。聲明稱,此舉代表破壞兩岸關係穩定的政策路線,強調國會台灣連線將持續與台灣同在,並反對大陸進一步孤立或威脅台灣以及恐嚇鄰國的企圖。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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