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友落車臥馬路被輾斃 順風車司機遭遺屬索賠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一名男子早前午夜開車載醉酒朋友回家,途中讓對方落車後自己便開車離開,詎料男子的朋友之後醉臥馬路遭車輾斃,死者家屬因而向男子追究責任並索賠。崇明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男子行為純屬好意,駁回家屬全部訴訟請求。
行為屬好意 一審駁回
事發於前年10月,當日凌晨沈男看見朋友艾姓女子和趙姓男子從卡拉OK喝醉離開,便出於好心開車送兩人回家。沈男駛至趙男居所附近時,艾女表示想嘔,並與趙先生一同落車,更示意沈男自行開車離開。惟沈男離開約兩分鐘後,艾女因醉躺在路中間,遭一輛汽車收掣不及輾過致死。
交警認定,艾女在車禍中須負主要責任,肇事司機負次要責任,沈男則與事故無關。惟艾女家屬獲肇事司機賠償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08萬港元)後,再向沈男及卡拉OK公司代理人索賠合共逾75萬元(約80萬港元)。法官認為,經實地調查,事故路段路面平整,艾女落車地點和目的地相隔不遠,為保護善意行為人,判沈男毋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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