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操縱網絡水軍斂財967萬 浙江男罪成

杭州互聯網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共計100萬元人民幣。圖為庭審現場。 杭州互聯網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共計100萬元人民幣。圖為庭審現場。
杭州互聯網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共計100萬元人民幣。圖為庭審現場。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杭州一名男子早前註冊多間公司,招募大量兼職人員充當網絡水軍(即網絡打手),操作逾1,200個虛假帳號,操縱網絡訊息降低顧客指定商品及作品的負面形象,賺取9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967萬港元)。杭州互聯網法院上周四裁定涉案男子非法經營罪成,勒令其刪除已發布的虛假訊息、注銷虛假帳號、公開道歉,並賠償100萬元(約107萬港元)。
被勒令賠107萬
起訴人指,2021年至2022年5月期間,楊姓男子利用其公司研發的平台,操縱網絡打手在未核實訊息真實性情況下,對客戶指定的影視作品、網絡影片、遊戲作品、商品宣傳及發布等正面點讚、轉發、評論,當中涉及24萬條訊息。他又透過上述虛假帳號,完成投訴舉報及刪除發文等任務,涉及至少1,200條訊息。
法院審理認為,楊男的行為擾亂網絡輿論環境和互聯網信用管理秩序,破壞相關行業經營秩序,並損害公眾知情權和選擇權,故作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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