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坐22年冤獄 雲南漢申索償4000萬

雲南男子李金獲四川省高院改判無罪。 雲南男子李金獲四川省高院改判無罪。
雲南男子李金獲四川省高院改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男子李金曾因搶劫殺人案蒙冤入獄近22年,在獄中曾試圖自殺,再審後獲改判無罪。他上周五獲得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無罪判決書後,委託律師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償約3,700萬元人民幣(約4,000萬港元)。
捲劫殺案 多次稱無關
雲南元謀火車站1994年發生一宗搶劫殺人案,李金被指控和他人共謀搶劫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他在獄中多次申訴稱並未參與此案,表示案發時他正在雲南盈江務工,卻始終未果。經過多次減刑,他於2017年刑滿釋放,獲釋後持續申訴,要求重審此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19日對李金犯搶劫罪再審一案作出宣判,判他無罪。
現年57歲的李金表示,他因年齡較大,出獄後沒有外出務工,已委託律師按規定申請國家賠償,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的合理支出在內的3項費用。他同時要求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賠禮道歉,並恢復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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