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大兩前副主任 分別撤公職黨籍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紀委監委昨日通報,惠州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陳高燕和李敏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分別被開除公職和黨籍,沒收其違法所得,同時將他們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調查指,陳高燕違規收受禮金,在職工崗位調整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她開除公職處分。
李敏被指搞迷信活動,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除了開除黨籍處分,他亦被取消相應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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