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大學生賣含毒品電子煙 囚半年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新型毒品犯罪逐步攀升。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新型毒品犯罪逐步攀升。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新型毒品犯罪逐步攀升。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宗涉大學生販毒案件,案中大學生因販賣含毒品電子煙,被判囚半年。
案件指,梁×去年10月31日以600元人民幣(約650港元)向在校大學生黃×販賣兩個含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黃×當晚又以同樣售價向陳×(另案處理)販賣其中一個電子煙彈。陳×次日在某酒店房內將上述電子煙彈(淨重1.08克,經檢驗含依托咪酯成分13%)交給黎×後被查獲。黃×、梁×同年11月先後被民警抓獲,民警在梁×居住地查獲15個電子煙彈殼等物品。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梁×、黃×犯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6個月,並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依托咪酯受年輕人歡迎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法官桂慧艷表示,近年新型毒品犯罪逐步攀升,尤其是含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電子煙讓不少追求新潮時尚的年輕一族誤入歧途。依托咪酯自去年10月1日被列入國家規定管制的麻醉藥品,屬於刑法意義上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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