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網暴訊息新規 8月起施行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周五報道,為了治理網絡暴力訊息,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聯合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由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共有7章,包括預防預警、訊息和帳號處置、保護機制及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層面。在訊息和帳號處置方面,它提到如網絡訊息服務提供者發現涉網絡暴力違法訊息,或在其服務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戶關注重點環節發現涉網絡暴力不良訊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處置措施;若發現涉嫌違法犯罪,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線索,依法配合開展偵查、調查和處置等工作。
倘涉危害生命可罰款21萬
針對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規定》提及會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罰,若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改由網信、公安、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依據職責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一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萬港元)以上或10萬元(約10.8萬港元)以下罰款;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嚴重後果,可並處10萬元以上或20萬元(約21.6萬港元)以下罰款等。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形容,《規定》從明確網絡訊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規範網絡暴力訊息和帳號處置、強化用戶權益保護、加強監督管理、明確法律責任等方面,為加強網絡暴力訊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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