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侵吞客戶存款 銀行前經理受懲

圖為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 圖為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
圖為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報綜合報道】吉林銀行一名前經理早年侵吞客戶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0萬港元)存款,內媒周一報道,國家金融監理總局四平監理分局近日已對男子予以「終身禁止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吉林銀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社區銀行部前經理商艷志,2014年4月以客戶王秀×代辦人的身份,把對方活期儲蓄存摺內100萬元(約110萬港元)悄悄匯至自己名下的吉林銀行卡中。事件曝光後,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商艷志利用銀行職務及熟悉取款義務便利條件,實施盜取銀行存款犯罪行為。此外另一份2020年12月底上傳的文書顯示,法院仍在審理商艷志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最終結果尚未公布。
處分終身禁操舊業
另一方面,王秀×和丈夫劉振×在吉林銀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的存款同樣被取走,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早前重審,判決吉林銀行分別向劉振×和王秀×賠付130萬元(約143萬港元)及100萬元,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判決,駁回銀行支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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