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烏國防部促議會復審軍事警察草案

烏克蘭憲兵主要負責保安及維持紀律。 烏克蘭憲兵主要負責保安及維持紀律。
烏克蘭憲兵主要負責保安及維持紀律。
【本報綜合報道】烏克蘭國防部上周五要求最高議會恢復審議關於建立軍事警察(Military Police)的草案。擁有調查權的軍事警察隸屬國防部,主要職能是預防逃兵及通緝追捕擅離職守的軍人。
防止逃兵 籲按北約標準
最高議會278名議員上周四經進一步商議,投票支持撤回審議草案。國防部表示,按照北約標準確保烏軍的法律和秩序十分重要,特別是根據北約標準發展一種公正和有效的保護軍人權利制度。國防部優先建立垂直的軍事司法體系,它由軍事警察、軍事檢察官辦公室和軍事法庭組成。國防部強調,草案是加強國防能力及保障軍隊法治的必要步驟。根據計劃,軍事警察由烏軍人員擔任,人數不得超過烏軍總數的1.5%,職責是維持軍隊、國防部及國家特別運輸局的軍事紀律。
事實上,與軍事警察類似的烏克蘭憲兵早於2002年成立,它隸屬國防部軍事執法局,整體規模不大。憲兵主要負責安保工作及維持紀律,但缺乏調查權,因此在戰場上處理逃兵問題沒有法律依據。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曾於4月罕有承認,有成建制逃兵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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