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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上尉偷內褲受處分 上訴駁回

林男曾在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受訓。(中時電子報圖片) 林男曾在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受訓。(中時電子報圖片)
林男曾在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受訓。(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空軍一名林姓上尉前年半夜因潛入女兵宿舍偷竊內衣褲,遭軍方記兩個大過處分及核定汰除退伍。由於他認為軍方處分違反比例原則,故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潛女幹部寢室
根據案情指出,林男在2022年10月前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受訓,於同年11月1日晚上10時50分,潛入一名女性幹部寢室偷取內衣褲,在對方返回房間時躲進廁所,把內衣褲塞進褲檔。
經調查,林男服役期間曾有多次不當行為,包括2016年5月在行政室觸摸女性同仁手臂及腰間,2022年3月在上班時間闖入女性同仁休息室,當時僅被記下一次申誡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林男違失行為屬於言行不檢,且為慣犯,身為服役16年資深軍官,卻為了滿足個人癖好而一再知法犯法,造成軍紀蕩然無存,軍方處分於法有據。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述判決無誤,軍方亦無違反比例原則,遂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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