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猥褻5留守童 湖南鄉村校長判死
多次藉詞背書懲罰 帶往教室附近狎玩
湖南鄉村小學校長猥褻、強姦學生案於上周二,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強姦罪成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猥褻兒童罪成判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案中受害的5名女學生均不滿14歲,被告不認可判決結果,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訴。
判決書顯示,徐姓被告原為某小學退休教師,退休後經當地教育局招聘,於2021年7月被返聘至某小學任教,擔任六年級班主任兼該年級語文教師。前年上半年至去年,被告利用擔任校長、班主任、教師身份,以背書、懲罰等為由,分別把受害人(均為留守兒童)帶至六年級教室隔壁房間多次猥褻、強姦。
家長詢問揭非單一事件
去年5月一名六年級學生向家長透露,曾在校內被校長親吻。家長到學校詢問後發現,班上有多名女生受到校長不同程度侵犯。家長取證後報警,除了女兒所在的班級外,上一屆六年級同樣有兩名女生受到侵犯。被告生於1961年,2019年曾入選全市的高級人才名單。
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去年12月1日,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案件本年1月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處理,但未作出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受害人家屬指這是他們期望的結果。當地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案發後多名相關責任人免職。事發小學在當年暑假撤併,教育局又要求所有學校監控由重點部位覆蓋改為全覆蓋。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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