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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欺凌用摺刀反擊 中二生免責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案例。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案例。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案例。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前日首次發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該批案例共5宗。當中包括一宗因學生欺凌而引發的正當防衞案例,湖南省一名初中二年級學生因被15名同學在學校廁所欺凌,用摺刀反擊並且將3人捅傷,法院最後認定該學生屬於正當防衞,依法不需負刑事責任。
最高法通報5案例
案情指,被告江××因與同班同學不和,於2019年5月被多人毆打,於是用摺刀刺傷陳×甲、陳×乙、吳×。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江××犯故意傷害罪,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訴。判決認為,江××在被毆打下被迫實施防衞,雖然不法侵害人未使用工具,江××使用刀具反擊,但是其使用的摺刀並非管制刀具,而對方多達15人,雙方實力懸殊,且江××先後兩度被打倒在地並被群毆,情急下持刀自衞,在手段上合乎情理,反擊行為限於對抗不法侵害,並非主動攻擊對方,手段有所節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表示,該案的發布旨在依法保護被欺凌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規範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理,有效防範和減少相關事件的發生,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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