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大副主任涉貪捱告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昨發布,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由廣西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已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利用影響力受賄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繼興利用擔任廣東省江門市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他退休後涉利用曾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江門市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權或地位形成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行為,為請託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對方財物,數額巨大,檢方認為應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繼興於1954年8月出生,是廣東增城人,長期在省內工作,2011年11月起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翌年1月兼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2018年1月。他去年7月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今年1月被開除黨籍及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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