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車入馬國境 10月起須申證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前天宣布,所有從新加坡入境外國車輛由10月1日起,均須申請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上述措施將在柔佛州兩個關卡執行,分別位於蘇丹依斯干達大廈(新山關卡)及蘇丹阿布峇卡大廈(新馬第二通道關卡)。
違者罰款3328元
在記者會上,陸兆福說若外國車輛入境前未申請VEP,將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罰2,000元(令吉‧下同,約3,328港元),或面臨最長6個月監禁。此外,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也有權禁止任何未持有VEP外國車輛入境,未解決罰款車輛將被禁止出境。
陸兆福指,政府原定2019年落實上述措施,由於當時面臨系統及技術未完善等等問題,加上新冠疫情的爆發,故延遲至今。外國車主可在馬來西亞陸交局的網站註冊及申請無線射頻識別標籤,費用為10令吉(約16.6港元),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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