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警員強姦 當局稱無證據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省濟南市一名女子近日實名舉報濟南交通警察一名警員涉嫌醉酒後強姦、婚外情及受賄之餘,亦聲稱遭到涉事大隊領導多次威脅及阻攔舉報,至今無處理結果。濟南交警周一證實,涉事警員去年已受行政撤職處分,部分涉嫌違紀問題並無證據。
去年已受行政撤職處分
涉事葛姓女子日前手持身份證,拍片舉報濟南交警天橋二中隊前副隊長劉×早年隱瞞已婚追求她,並趁自己醉酒時強制發生性關係,之後被騙成為情侶。由於發現劉男已婚,她決定提出分手,遭到持續糾纏及騷擾。她另聲稱曾向公安部舉報中心投訴,卻被天橋大隊領導勸做偽證否認舉報內容。
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周一通報,劉×2020年至2021年與舉報人葛×存在違反生活紀律問題,男方去年6月已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及行政撤職處分,已降為一級警員,而葛×舉報其他違紀問題經紀檢部門核查未有證據。由於葛×翌月再次到轄區派出所報案,轄區公安分局去年8月作出不予立案決定,並已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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