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未來岳母 台男罪成 控方不服判決 二審加監至4個月
被叫接送懷孕女友 堅稱僅拉扯無動手
台灣南投縣一名男子早前因不滿未來岳母要求而施襲,導致對方腦震盪,遭告上法庭。他之後與女友成婚,獲女方出庭力證沒有動手,在一審被判傷害罪罪成。台媒前天報道,他早前在二審遭加監至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被告陳男與曾女相戀,一同在南投居住。案情指,當曾女母親2022年10月4日晚上提出要求接送懷孕女兒上下班後,陳男突然動怒並出手施襲,即使眼見未來岳母倒地亦無停手,導致對方不僅腦震盪,身體多處亦出現鈍、挫及擦傷。
診斷書指腦震盪多處擦傷
在留院期間,曾母手持診斷書興訟。她指控在事發當晚敲門後,遭陳男叫囂及抓住領口,繼而跌倒地上,再爬起身又再次遇襲,結果撞及附近電單車。她另提到,陳男一度拿起酒瓶準備打她,幸獲家人阻止才逃過一劫。
在調查期間,陳男承認自己的確曾與曾母衝突,理由是對方突然襲擊懷孕曾女,於是拉開女友,過程中有拉扯及肢體接觸,不過沒有動手。
成婚後 妻作供稱夫無施襲
同年11月29日,曾女下嫁陳男。她作供時提到,丈夫沒有毆打母親,母親曾跌倒在地,另承認被告拿起過酒瓶,不過遭到他人搶走。陳母則稱,她沒看到曾母跌倒。
在一審,法官以曾母案發後立即就醫診斷,主訴與指控案情相符,故不採信曾女及陳母說法,判處被告傷害罪罪成,監禁3個月,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則以陳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被判刑5個月,原審量刑未審酌構成累犯前科素行,且陳男未與原告達成和解為由,故決定撤銷原判,改判監禁4個月。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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