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意外相遇規則》2014年獲通過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海軍與台灣海軍以《海上意外相遇規則》為名義在太平洋演習,《海上意外相遇規則》2014年在西太平洋海軍論壇年會通過,它是指各方海軍艦艇或飛機不期相遇時,應該採取的安全措施及手段,減少相互干擾及不確定性、方便進行通訊,減少和平時期各方海空軍事行為的誤解誤判、避免海空意外事故。
避免過分接近 減少誤判
2014年西太平洋海軍論壇在中國大陸山東省青島市舉行,來自25個國家的海軍領導人及代表出席。澳洲、新西蘭等國首先提出《海上意外相遇規則》,在2000年西太平洋海軍論壇會議正式公布;此後論壇成員國提出修改意見及並且進行多次討論。它對海軍艦機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以及海上意外相遇時的海上安全程序、通訊程序、信號簡語、基本機動指南等作出規定,對維護地區安全穩定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規則安全程序規定,各方海軍艦船應該運用良好船藝並及時採取避碰行動,包括與其他艦船保持安全距離;單船為艦船編隊讓道,避免過分接近編隊或從編隊前方或中間穿越;艦艇與其他國家艦艇相遇或在其附近活動時,避免採取可能妨害對方通過的機動方式;艦艇避免使用導彈、火炮、魚雷發射管、激光等武器裝備,瞄準、照射相遇艦船或飛機,避免在相遇艦船附近進行特技飛行及模擬攻擊等危險的行為。
中國大陸國防部2014年在網站發表文章,提到對於《海上意外相遇規則》這一多邊框架下的技術性規範,有關國家不應該故意曲解或選擇性解讀,妄想以此限制解放軍海軍捍衞國家領土領海主權及國家海洋權益的正當行動。個別國家海軍應該遵循《海上意外相遇規則》,在公海與解放軍海軍不期相遇時,充分顧及解放軍艦船的安全,避免過分接近或從解放軍艦船編隊前方或中間穿越,防止誤判及擦槍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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