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美新例允總統候選人 可助州公投團體籌款

新規允許總統候選人為公投團體籌款。 新規允許總統候選人為公投團體籌款。
新規允許總統候選人為公投團體籌款。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今年11月舉行總統選舉,聯邦選舉委員會日前發布意見,允許總統候選人為計劃發起州公投的外部團體籌集資金。當地傳媒周日指出,有關決定將鼓勵地方議題團體率領選民投票,提高關鍵搖擺州投票率從而影響選舉結果。
料提高搖擺州投票率 影響大選
代表內華達州墮胎權利組織「內華達人支持生育自由」的律師,早前致函聯邦選舉委員會查詢籌集資金問題,代表律師包括資深民主黨選舉法律師。聯邦選舉委員會上周三發布意見書,說明聯邦候選人和公職人員也可以為該團體的實體組織籌款,不受金額或來源的限制。意見獲聯邦選舉委員會6名委員中,3名共和黨人及一名民主黨人贊同。
全國共和黨參議院委員會上周二對意見草案提出異議,指摘意見允許候選人與外部團體協調,相當於為民主黨在內華達州拉票,並警告草案允許外國公民捐款,令選舉腐敗風險轉移到公投倡議,產生同樣有害影響。選舉監察組織競選法律中心形容,上述決定是2002年《兩黨競選改革法》的資金禁令實施以來巨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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