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法規管自駕車測試及應用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杭州市周三成為內地除經濟特區外,首個以地方立法,明確自動駕駛車輛上路具體流程的城市,也是首個為低速無人車立法的城市。
為低速無人車立法
內地傳媒報道,《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周三正式實施。據指,在杭州市,所有高級別自動駕駛車輛需要先完成虛擬場景測試和封閉場景測試,才會進入上述條例規定的「道路測試與應用」環節;簡單來說,即自動駕駛車輛遵循從空載到實載、從主駕有人到主駕無人,最後投入商業應用。所有階段都有行駛時間、里程和安全性要求。
至今杭州市累計安全測試與應用里程超過120萬公里,主動事故率為零。與此同時,杭州市自周三起,率先將全市八城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和桐廬縣城區共計3,474平方公里作為智能網聯車輛測試應用區域,服務人口數量超1,000萬。
上述條例對事故的責任認定、處罰主體等也作出規定。假如自動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相關部門會根據事故各方的行為對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嚴重程度,確定各方的事故責任。這責任認定,其實和有人駕駛車輛一樣。假如自動駕駛車輛發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車上有駕駛員或者隨行安全員,對他們進行處理;如果沒有,將對提交測試和應用的主體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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