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吉林政協前副主席 受賄罪成囚9年

張曉霈(中)早前認罪。 張曉霈(中)早前認罪。
張曉霈(中)早前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一審吉林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張曉霈受賄案,裁定被告受賄罪成,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24萬港元),依法追繳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上繳國庫,繼續追繳不足部分。
罰款324萬 追繳贓款
經審理查明,張曉霈2004年上半年至2022年夏天利用擔任吉化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用地審批、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934萬多元(約7,489萬港元)。
2022年11月17日,張曉霈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張曉霈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構成自首,加上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構成立功,配合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減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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