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店擅用魯迅肖像 家屬發律師函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連鎖茶飲店樂樂茶上周二與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開啟聯名活動,相關宣傳物品可見已故知名作家魯迅的形象,並寫有「老煙腔」、「新青年」等字樣,被質疑蹭魯迅流量。內地傳媒周一報道,魯迅家屬向樂樂茶發出律師函,要求道歉。
指超出法律允許範圍
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向樂樂茶及譯林出版社發出律師函,指出上述「煙腔烏龍(烏木香)」相關聯名產品以致敬魯迅文學為由,核心是基於魯迅手拿茶杯的肖像,並輔以魯迅創作文章中的內容,指向性明確,一般公眾毋須任何遲疑,即可以把聯名產品與魯迅進行關聯。律師函指摘,涉事茶飲店超出法律允許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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