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糕店老闆狎女兒 婦賠6萬元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省無錫市一名蛋糕店老闆去年被一名女子控告,指他猥褻其3歲女兒,警方調查後證實並無此事。
體內及衣物未檢男方DNA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早前判決該起名譽權糾紛案,判令女童母親停止侵害蛋糕店老闆,刪除相關平台發布的相關訊息並公開道歉,賠償老闆共計6萬元人民幣(約6.6萬港元)。
去年5月起,潘×潔多次在網上發貼,表示女兒被家附近的蛋糕店老闆湯×猥褻。警方調查後證實,女孩體內及所穿內衣未檢出男方DNA,其下身發紅診斷為幼兒外陰炎;肛裂診斷時間是在潘×潔報警後20天,非其指控湯×犯罪期間形成;查看閉路電視也沒有發現湯×和女孩有可疑接觸。加上女孩未表現任何兒童遭受性侵害後的應激反應。警方調查後決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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