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無牌騎單車捱罰 揭交警擺烏龍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南京市一名網民周二發文聲稱,自己早前騎單車出行沒有牌照而被罰50元人民幣(約55港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工作人員表示,如不認可處理手法,可展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王先生指,他本月9日下班後騎單車回家,行駛到南京中山路與華僑路交叉口處,因逆行而被執勤交警攔停,期間被要求出示單車牌照,最終因沒有牌照而被罰款。他稱從未聽說單車需要牌照,自己、同事及車友過去未因無牌照被罰款。
今年初實施《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除了電動單車、電動輪椅需要牌照,不包括單車。
年初新規 單車毋須牌照
南京市交管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去年已接獲通知,單車的確毋須再上牌,市民如有異議,需與相應交警大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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