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搶劫案遭誤判入獄 智障男死後8年裁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安徽智障男子李四強早年疑被誤判犯搶劫案並入獄9年,出獄後2016年離世,其家人一直為他申訴,今年初獲准重審。廣東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上周五再審裁定李四強無罪,審判長當庭告知申訴人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湘橋區法院對李四強搶劫再審一案公開宣判,認為原審法院認定李四強犯搶劫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撤銷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相關刑事判決。李四強的哥哥李奎星表示,聽到上述判決「心情還不錯」,終於還弟弟一個清白;又稱他們將申請國家賠償。
藏劫案逃犯身份證被捕
李四強在江蘇南京打工時,因身上有一張搶劫案在逃人員「劉西文」的身份證而被捕,搶劫罪成被判入獄。服刑期間,監獄管教人員發現他實為李四強,法院之後裁定李四強冒用劉西文身份參與汕頭搶劫案,將判決中的「劉西文」更正為「李四強」後要他繼續服刑,他出獄兩個月後因病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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