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裁定總統府不屬禁集會場所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上周五作出終審裁定,認定位於首爾龍山區的總統府並非總統官邸,不屬於法律規定的禁止集會場所,因此應該允許公民在總統府附近地區舉行集會。
團體獲准集會
南韓公民團體「燭光勝利轉換運動」先前針對首爾龍山警察署提起訴訟,要求它撤銷在總統府附近地區舉行集會的禁令。一審和二審均判決原告勝訴,裁定警方措施違法,並要求取消相關措施,但警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法庭認為,根據《關於集會及示威的法律》相關規定,總統辦公室不屬於總統官邸,因此涉案地點非相關法律規定的應禁止舉行集會的場所。大法院認定原審判決無誤,並駁回警方上訴,終結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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