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公司經理涉洩密 遭國安機關行拘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安全部昨天公布一宗洩密案件,內地一名速遞公司經理擅自將屬於國家秘密執法辦案情況洩露他人,導致調查工作受到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機關近期對其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相關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理。
擅自公開辦案情況
國家安全機關為偵辦一宗重要案件,約見×速遞公司部門經理張×,依法出示相關執法證件,要求張×配合提供疑犯龐×有關涉案資料,並告知其本次執法工作情況不得向任何人洩露。張×表示將配合,按要求閱讀並簽署《保密義務承諾書》。惟國家安全機關幹警離開後,張×由於保密意識淡薄,轉頭將此事告知同事,還囑咐對方「別亂說」,調查消息仍傳到龐×處。得知自己被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後,龐×迅速逃匿,最終被捕。
國安部指出,張×明知自己有保密義務並簽署承諾書,卻擅自洩密導致辦案工作受到嚴重影響,其行為屬於洩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鑑於其有認錯悔錯表現,國家安全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處罰,同時罰款3萬元人民幣(約3.3萬港元)。國安部警告,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一旦洩露,可能帶來嚴重後果,呼籲公民及組織支持協助國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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