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午仔魚驗出違禁物 企業罰1.5萬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衞福部食藥署周一通報,今年1月至2月檢驗進口商、批發市場、超市等地銷售的水產品,期間從一條午仔魚(香港稱馬友)檢出違禁物質,屏東縣政府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向涉事的水產公司徵收6萬元新台幣(約1.5萬港元)罰款。
含還原型孔雀綠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從協春水產有限公司的台產午仔魚檢出0.0024ppm的還原型孔雀綠,但標準為不得檢出,屏東縣政府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該批不合格午仔魚共計780公斤,均為外銷。
林金富補充,還原型孔雀綠是孔雀綠的主要代謝產物,經動物實驗結果顯示,還原型孔雀綠會造成實驗動物的體重減輕及貧血等症狀,也會導致老鼠基因突變,但目前無證據證實具致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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