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助販賣女童猥褻影像 淫師囚6年10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碩士畢業的林姓男子2013年起擔任小學老師,但多年來竟與網上偷拍論壇勾結,協助搜羅、整編、販賣未成年少女的猥褻影像、偷拍而來的隱私影像。台北地方法院斥責林男所為令人髮指,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囚6年10月,沒收其犯罪所得逾291萬元新台幣(約71萬港元),可上訴。
勾結偷拍論壇 沒收71萬
台北地院指出,林男案發時身為小學教師,不思謹言慎行、以言教身教為學子之表率,長期經營以偷拍、同意拍攝但不同意流出、對象為未成年少女等為賣點之色情網站,貼文內容極盡貶抑、物化女性,又暴露各被害人的個人資料,致被害人受創甚深,所為令人髮指。
台北地院續指,林男犯後雖尚能坦承犯行,對部分被害人進行賠償,惟迄今仍以自己「僅是」轉帳給其他售貼者所以才承認共犯身份、沒有實際出售未成年貼文云云卸責,難認有知所悔悟,因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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