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耳店違規診療罰24萬惹議 當局撤回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宜賓市一間採耳店涉嫌擅自開展診療活動而罰款2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4萬港元),被質疑是「小過重罰」。輿論發酵後,有關部門向法院撤回強制執行申請,並啟動內部覆查。
採耳店於去年3月開張,但開業不到半個月即被衞生健康局以提供診療服務,而責令停止執業。《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採耳店收入為2,000元(約2,165港元),按照規定不足一萬元(約1.08萬港元)按一萬元計算。店主李家英須繳付11萬元(約12萬港元)罰款,但她沒有按時繳納,因此再加罰11萬元(約12萬港元)。
小過重罰捱轟 啟動覆查
事件曝光後,網民普遍認為是「小過重罰」。也有人認為,如果真的是非法行醫,這樣的處罰不過分,畢竟人命關天。宜賓市衞生健康局周日表示,已向區人民法院撤回強制執行申請。李家英對此表示滿意,並希望衞生執法部門看在她社會危害性不大,堅持首犯不罰原則,能對她的處罰重新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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