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涉貪污案判監 台延限制出境8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污案的疑犯立委陳超明,一審重判監禁7年8個月。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被告無法排除逃亡海外之可能,裁定從4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
一審囚7年8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2022年7月對陳超明作出判決,陳超明的代表律師指出,當事人並無涉犯貪污罪之不法犯行,加上具保停止羈押迄今在歷次審判均遵期到庭,其住所及工作均在台灣及固定,更在今年1月13日以最高票當選苗栗縣選區之立委,自當勤勉問政以答謝鄉親支持,實無畏罪逃亡海外之可能。惟高等法院認為,陳超明身為立委,有相當理由足認具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為了使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並確保日後若有刑罰之執行,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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