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事爭吵殺3人 陝西男伏法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網絡流傳,陝西省漢中市中級法院近日張貼公告宣布,故意殺人犯金漢君2021年因瑣事而殺害弟弟、弟媳及一名村幹部,上周一被執行死刑。內媒上周五引述漢中中院消息,確認上述公告真實性。
曾提上訴遭駁回
案情指,49歲的金漢君2021年11月2日與弟弟金×一及弟媳葉××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遂持刀殺害兩人。他事後遇見村文書金×二,從後捅刺對方背部一刀,之後一度逃離現場,最終決定通過親屬向公安機關投案。
案發後,金漢君被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故意殺人罪罪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之後提出上訴,卻遭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公告顯示,漢中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命令,已於上周一驗明金漢君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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