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准生效 德州人蛇法突停執行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德州去年通過法案,認定非法移民越境屬於州級罪行,授予該州官員驅逐出境的權力,引發訴訟。聯邦最高法院周二發布初步命令,容許上述法律在下級法院訴訟期間暫時生效,直至下級法院得出裁決後最高法院才會考慮介入。惟負責訴訟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同日晚上決定,暫停該法執行。
負責訴訟法院決定暫停
德州參議院第4號法案規定,非法移民越境可以處以最多6個月監禁,再犯則面臨重罪指控及最多20年刑期。此外,德州法官可以在未經墨西哥政府同意,下令把移民遣返當地,並指示德州執法人員執行命令。德州地方法院法官埃茲拉(David Ezra)上月裁定暫停執行該法,認為可能違憲。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之後程序中止埃茲拉的判決。
最高法院周二以6比3裁定德州法律可以暫時生效,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發表意見認為,在第五巡迴法院決定是否在上訴期間保持該法效力前,大法官介入為時過早,敦促第五巡迴法院盡快採取行動。另一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指摘上訴法院的程序中止「濫用自由裁量權」,最高法院犯下相同錯誤。
非法移民被視為今年總統大選關鍵議題,白宮發言人巴埃爾周二強調,政府從根本上不同意允許德州執行「有害且違憲的法律」,不僅降低德州社區安全,還加重執法負擔,在美國南部邊境造成混亂。國土安全部同日表明,最高法院的決定可能使執法混亂,聯邦當局不會與德州合作。墨西哥政府強調不接收任何德州遣返的人士,譴責該法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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