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解讀《網絡安全法》4大亮點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安全部昨天透過微信公眾號發文解讀《網絡安全法》,強調立法目的是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對境外個人或組織機構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國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活動,如造成嚴重後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文章指出,《網絡安全法》2016年發布,翌年起實施,是中國第一部全面規範網絡空間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礎性法律。該法有四大亮點,一是明確網絡空間主權原則;網絡空間主權是指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是一國基於國家主權對本國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訊息等所享有的對內最高權和對外獨立權。二是明確實施網絡實名制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以虛擬身份捏造歪曲事實、惡意引導輿論、肆意造謠抹黑,網絡實名制就是一面讓他們無所遁形的「照妖鏡」。
重點保護關鍵訊息基礎設施
三是明確對關鍵訊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網絡安全法規定,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訊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如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
四是明確共同治理原則;網絡營運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拒不提供者,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者,營運者及直接負責的主管和其他負責人均可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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