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付38億元 與股東和解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科技巨企蘋果公司的股東早前入稟,控告蘋果2018年就公司的中國業務發表誤導性陳述。雙方上周五達成庭外和解,蘋果公司需要支付4.9億美元(約38.2億港元)補償。和解協議已經提交美國加州奧克蘭地方法院,仍然需要等待法官批准,聆訊下月30日舉行。
CEO就華業務 發表誤導性陳述
事緣蘋果行政總裁庫克在2018年11月一次財報電話會議表示,除了巴西、印度、俄羅斯及土耳其等市場面臨銷售壓力外,「不會把中國列入這個範疇」,惟蘋果公司數天後向供應商削減訂單。翌年1月,庫克解釋因中美貿易關係緊張,削減季度收入預測高達90億美元(約702億港元),引來退休基金等股東提出訴訟。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