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中生殘殺同窗 各界促判處重刑
均未滿14歲 倘最高檢追訴可囚終身
河北省邯鄲市13歲初中男生遇害案,當地警方前天證實3名不足14歲涉案學生因涉嫌故意殺人而被刑事拘留。談及死者家屬及網上出現希望嚴懲兇手呼聲時,內地法律學者提到,案件能夠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是一眾被告能夠負上刑事責任關鍵。
死者王子耀上周日離家後失蹤,其遺體翌日在邯鄲肥鄉區一處廢棄蔬菜大棚內被警方發現,面部嚴重損傷。邯鄲市肥鄉區公安局同日發布立案告知書,理由是「故意殺人」,之後抓獲3名死者同班同學,分別是留守兒童張×、馬×及李×。
根據《刑法》,已滿12周歲而未滿14周歲人士,若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一旦經最高檢核准追訴,應當負上刑責。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解釋,內地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後,已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14周歲降低到12周歲,並附加程序性限定條件,那就是需經最高檢核准追訴,即代表只有通過最高檢核准,案件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經過審判定罪量刑。
談及罰則時,蘇明月指由於未成年人士不適用死刑,若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她指出假如最高檢沒有核准追訴,案件需退回到行政系統,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展開專門矯治教育,送到專門學校,設置專門場所閉環管理。
家屬求嚴懲兇手
另有一名律師提及,無論一眾未成年者最終是否被追究刑責,死者家屬仍可向侵權行為人及其監護人主張賠償。內媒日前報道,死者母親及祖母因過度悲傷而入院,家屬均希望能夠嚴懲兇手。部分網民留言提到父母在外打工不是兇手殺人放火的理由,甚至有人支持判處死刑。本報綜合報道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